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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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0-05-20
主题:
关于天河区教育局 不处理公办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的问题反映
内容:
广州市教育局: 我是林芳妃(身份证号码:44010420140816752X )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林芳妃的入学报名信息在天河区教育局停留多天,未有相关工作人员处理,现因番禺区入学报名紧急,特此反映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我家孩子林芳妃(身份证号码:44010420140816752X )属于员村小学的地段生,在报名系统上已分配学位,因我们是大学城高校工作,按照《2020年番禺区小谷围街公办小学招生简章》方案,高校教工子女符合申请入读小谷围公办小学的条件。根据方案要求需要将系统报名信息交换到番禺区教育局,我们于5月18日已联系员村小学放弃该校学位,并签署《放弃学位申请书》。员村小学已于当天将情况反馈给天河区教育局未得到答复,5月19日员村小学将林芳妃的报名信息退回给天河区教育局。我们在当天也已去到天河区教育局详细说明情况并要求协助处理。但在现场被告知:天河区的政策和其他区不一样,需要开会讨论再答复。后续一直未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天河区教育局一直无故在延误正常的办事流程。 现因为《2020年番禺区小谷围街公办小学招生简章》方案要求,在5月22日前须收到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才能进行电脑派位和统筹学位,否则取消安排学位。而现在员村小学我们已申请放弃,如果因天河区教育局延误处理,将会导致我们孩子没有任何学位,无法就读任何学校。 以上情况,亟待贵局调查并协助帮忙解决。 附件: 1.《2020年番禺区小谷围街公办小学招生简章》; 2. 《放弃学位申请书》复印件(原件已交员村小学); 3.员村小学对报名信息处理截图。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17
答复时间:
2020-07-21
答复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穗天教〔2020〕3号),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经核查,林芳妃为员村小学的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不属于统筹生。收到该生家长的申请之后,天河区教育局需核实该生的相关信息后,再结合该生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将其报名信息交换到其申请的番禺区教育局。因此,无法按该生家长要求当场给出答复。天河区教育局已于2020年5月21日10:47将林芳妃的报名信息统筹到番禺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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