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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慎“鸡娃”,防疫莫松懈!

  • 发布时间:2021-02-04 17:30:0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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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已陆续放假,校外培训机构是不少学生的“放假目的地”,由此导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得严峻复杂。为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广州市教育局专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引导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着重要求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全市各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属地、学校防控工作体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健全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定点医院和学校的联防联控机制,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参照落实“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防护物资储备、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隔离场所)要求。

  二、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及处置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按照发生聚集性疫情情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品储备,加强师生培训,1月25日前必须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和防控知识及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或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广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做好病例排查、隔离、转运等。同时,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突发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报送。

  三、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以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见附件)要求,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强化校门出入管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各场所清洁卫生、通风透气;落实食品安全措施,重点加强冷冻冷藏肉品和水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教育。引导教职员工春节期间尽量在穗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重点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要审慎开展跨校、跨区、跨市的聚集活动,暂不举办涉及境外人员的交流活动,鼓励、引导采取线上模式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尽量压缩人员规模,缩短举办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监管责任。

  四、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管理

  要建立“两本账”: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教师、员工、学生台账,鼓励、引导师生员工留校、留粤过年;建立寒假期间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教师、员工、学生台账,及时提醒警示劝导,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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