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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和发放电子结业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1-03 16: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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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花都区、从化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评〔2016〕55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了培养期满评价。

  评价严格按培养对象自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了公示无异议,现就评价结果公布和发放电子结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9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7人,评价结果良好的2人(期满评价结果及电子证书编号详见附件1)。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选派人员参加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对期满评价取得优秀、良好等级的培养对象予以优先考虑;在选派人员参加境外培训、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以及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的评选与认定等工作中,对期满评价取得优秀等级的培养对象予以优先考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使期满评价结果优秀的培养对象成为基础教育领域传播先进教育思想、发挥领军人才示范作用的中坚力量。

  获得电子结业证书的培养对象可根据对应的证书编号,在“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网址:http://kpg.gzjkw.net/zs/)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操作指南见附件2),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附件:

       1.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及电子证书编号

  2.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操作指南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赵嘉雯,联系电话:020-834892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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