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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1-08 09:23:5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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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9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主要工作

  (一)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课程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学业考核分析等工作,并切实做好学籍变动情况的整理、统计工作;做好教育教学等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及时召开家长会,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子女假期亲子教育和安全管理,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并做好疏导,为子女安排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加强思想与安全教育。

  学校要加强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集中进行学生品德教育、法治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毒品侵害,不进入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不良生活风气的影响;加强安全教育,特别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假期旅游安全、交通安全、燃气使用安全、野外活动安全、体育运动安全、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网络)等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学会在各种环境,尤其是在雨雪天气、火灾等紧急情况中防止受害,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同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群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其履行好假期监护责任,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加强学习与服务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真抓实干,推动广州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果;引导教师主动学习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必学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加强学习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教育在职教师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切实关心困难家庭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落实防辍工作措施。

  (四)排查安全与卫生隐患。

  寒假前,学校要对校内建筑物、防火、防燃气事故、防盗和安全保密、校车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加强隐患整治,确保各类设施完备、运转正常。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适当安排教职工假期回校值班。同时,做好流行性疾病预防、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清理环境卫生,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本级政府适时召集本区域相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通报学校假期安排,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假期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重点部署、全面防范。

  二、寒假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适当开展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

  学校可在家长同意、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文艺表演、体育交流、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戏、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环境、参观广州建设成果、科技实践探究交流与展示等活动。鼓励学生到(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艺术展览馆、音乐厅等场所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假期校外全民健身运动,提倡均衡膳食营养和健康饮食,推进落实假期家庭“体育作业、劳动作业”,确保假期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每天参与家务劳动。引导学生主动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

  (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严厉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布置寒假作业要适量,要体现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学校的安全防卫工作。

  对重要文件、贵重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等要严格按规定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避免学校财产损失。对校舍、校园内山体、防排涝设施、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电线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维护,注意做好校园内基建、维修、改造等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实施学校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抓好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教师、学生安全的活动。加强寒假的值班力量,领导要亲自带班,切实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密切关注社情,遇有紧急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各区要继续落实中小学校三年提升计划、校园功能微改造、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研究推进师资交流轮岗、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各区要按既定部署,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第三期行动计划,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幼儿园可根据家长的需求,做好留园幼儿的安排工作。假期留园收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寒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安排

  (一)根据校历安排,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寒假起始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15日止;普通高中学校寒假起始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8日止。下学期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定于2月17日起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月10日起正式上课。幼儿园的放假办法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

  (二)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干部和职工于2月15日回校集中,教师于2月16日回校集中;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干部和职工于2月8日回校集中,教师于2月9日回校集中,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回校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安排。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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