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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2-08 15:37:2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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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中小学(中职),相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防控工作的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教防组 〔2020〕8号)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的目标,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教师、校(园)长线下培训活动

  (一)各区教育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暂停市、区、校各级教师和校长线下培训活动,并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培训内容实施分段培训,及时组织网络课程,将网络线上培训时间调整到上半年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安排到暑假期间或下半年,合理分解培训任务压力,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之规定,各区教师、校(园)长培训项目线下培训活动恢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定,提前两周报我中心,并由我中心汇总报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二、全力做好上半年远程培训的各项工作

  (一)防控期内按照实用、可操作原则,发挥我市“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的工作特色,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今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远程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远程课程资源、教学组织管理、技术服务保障等全方位落实,确保教师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各区教育局、区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创新培训形式,做好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为满足中小学、幼儿园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前各区教师、校(园)长培训工作要以“在线教学”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师“在线教学”课程培训,让教师熟练掌握“在线教学”课程内容和平台操作使用,提高教师网络教学质量,为中小学“停课不停学”提供师资保障。

  三、延迟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

  (一)受疫情影响,现推迟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广大中小学教师、学校和区级管理员可登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进行申报审核。个人申报时间推迟到2月29日,学校或单位初审时间推迟到3月20日,各区教育局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审核时间推迟到3月31日。

  (二)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数据已取回,将由技术人员导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在上述系统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教师无需补登公需科目学习。


  广州市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8日


  (联系人:黎勋华、毛善枝,电话:83491926、8370749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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