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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减轻疫情影响调整生均定额补助中有关补助比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28 17:00:0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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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基教〔2020〕3号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缓解幼儿园经费支出压力,减轻疫情影响,稳定教职工队伍,维持幼儿园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结合《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穗教发〔2018〕27号)的实施情况,专就非在编教职工津贴比例进行调整:

  对各类公办幼儿园(教育部门、机关、部队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国有企业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用于补助非在编教职工津贴比例不超过50%”调整为“用于补助非在编教职工津贴比例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确定,补助比例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该项调整仅适用于因疫情影响的2020年。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绩效评价和跟踪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各幼儿园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管理全过程负责,确保调增的补助经费全部用于非在编教职工津贴。严禁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本次调增的非在编教职工津贴补助资金。

  《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穗教发〔2018〕27号)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8日

(承办处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联系电话:22083686、389233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广州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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