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相关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教育专家、名校长、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9〕3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了期满评价,评价严格按培养对象自评、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111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90人,评价结果良好的18人,评价结果合格的3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
此致
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启聪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5日
(联系人:张腾腾,联系电话:83489216,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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