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广州市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戏曲表演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为广大爱好戏曲的中小学生提供展示舞台,激发学生的艺术兴趣和爱好,提升中小学生审美素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举办广州市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曲戏泽润粤韵羊城”为主题,集中展示广州市学校戏曲教育成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少年宫。广州市粤剧传统特色的学校、广州市高水平学生美育团队(粤剧项目)学校原则上必须参加。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星海青少年宫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节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彰显新时代青少年风采,展现剧种特色,剧种不限,鼓励原创。人数3-10人,演出时间3-12分钟。展演项目为:
(一)传统地方戏曲片段、唱段表演。
(二)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自选“唱、念、做、打”戏曲表演中任何1-2种基本功展示。其中,“唱”—选取任意剧种本行当唱腔片段,演出时间不少于三分钟,“念”—选区任何剧种本行当念白片段,演出时间不少于一分钟,“做”—选取任意剧种本行当的身段程式或身段组合,演出时间不少于两分钟,“打”—选取任意剧种本行当的把子套路和基功武功,演出时间不少于两分钟;可使用伴奏音频。
(三)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创编少儿戏曲剧目或戏曲课本剧。
六、活动安排
(一)参加展演作品收集截止时间:11月30日;
(二)评审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
(三)节目展演时间:12月7日至12月15日,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线下展演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送要求
(一)参加展示作品以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少年宫为单位报送;各区教育局报送不超过10个节目,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各少年宫可直接报送不超过3个节目。
(二)报送节目视频必须是一个完整镜头完成的清晰视频资料,MP4格式,视频尺寸:1920×1080,视频影像完整清晰。不得剪接、配音、编辑或修改,大小不超过400M。比赛视频必须是2020年拍摄,并在视频上附上日期和时间。为保证评审时公平、公正,视频录制内容里不得出现校名、人名、校服等信息。
(三)节目相关文案:每个节目都需要提供文字说明(含节目内容介绍、节目特色等),以ppt形式呈现,戏曲类节目需另附创作台本和唱词。图片5-10张,2000万或以上像素,文件大小9.1M-12M,摄影照片要求为相机原图(大于1MB)。
(四)每件作品请标注“作品名字,素材类型,XXX单位(学校)报送,报送日期”。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资料(纸质推荐资料加盖公章、U盘)寄送至广州市番禺星海青少年宫,地址: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中路32号,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9997838,18002286881。
附件:
1.节目推荐表
2.节目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曹新疆;联系电话:220838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