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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立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22 15:17:2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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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的通知》(穗教科〔2020〕9号),我局在组织申报、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年度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任务,拟制2021年项目立项方案,经局批准,通过广州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受理了部分项目信息更正等事项,2021年立项项目共91项(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将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明确经费额度的单位,通知相关负责人按照立项项目、资金额度及年度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以便在资金正式下达后,及时启动及推进项目实施。

  二、局属各单位应在市财政下拨本单位年度经费中,按照本单位申报的市教育科普预算额度,专项安排相应经费用于保障项目实施,在填报项目任务书时予以明确,以便项目如期启动并顺利推进落实。

  三、填报项目预算时,专家咨询(评审)费科目按《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穗财采〔2017〕14号)执行。其他科目参照GZ0320150106《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科〔2015〕109号)执行。

  四、市评审立项项目。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登陆“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http://kpg.gzjkw.net/kpg/),填写《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任务书(市评审立项)》(见附件2,下称《任务书》)。《任务书》经网上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纸质版3份。由区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汇总后,于2020年12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科研处。

  五、市属高校、局属各学校自主立项项目。由各学校与各项目负责人签订《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任务书(自主立项)》(见附件3),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提交1份到市教育局科研处。

  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所承担的项目,按与我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政府采购中标合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立项名单

  2.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任务书(市评审立项)

  3.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任务书(自主立项)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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