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20 17:00:51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穗教职成〔2020〕4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省属有关中职学校,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33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省重点中职学校申报和办学条件完善工作

  开展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和建设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动我市中职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全面实现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粤教职〔2019〕29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提升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到2021年,珠三角地区所有中职学校须达到省重点中职学校标准,整改后仍不达标中职学校将停止招生资格。

  (一)未获评省重点中职学校的学校及其举办者要正视困难,抢抓机遇,对照评估指标,全面梳理办学基础,加大统筹力度,认真开展申报和迎评工作。学校主管部门、举办者要加大投入,对申报和迎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

  (二)其他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对照评估指标,补齐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每年开展两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首次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原则上,我市未获评省重点中职学校均需在首轮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自评报告

  2.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附件2)

  3.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评分表(附件3)

  4.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指标条目自评表(附件4)

  (三)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yangsx@gz.gov.cn,材料请以“学校全称+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提交材料”命名。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的通知

  2.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

  3.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评分表

  4.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指标条目自评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诗璇、高海燕,22083694、220836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49bfbdd1fd4b4f71c93d46772aea028d.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