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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02 17:18: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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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管民办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0〕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穗教科〔2020〕20号),拟组织开展广州地区第一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至15日为资料网上报送时间,12月25日前完成资料评审、现场抽查及认定,12月30日前将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复核。

  二、参加单位及数量

  按照《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参加本次创建申报认定单位为:

  (一)安排为第一批创建绿色学校的省市属中小学校17所(见附件1)。

  (二)各区教育局按本区学校总数20%推荐参加第一批创建绿色学校(具体数额见附件2)。

  (三)其他未安排在第一批次,但自评达到评审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视情在本次提前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及中小学校请按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参与申报有关工作。我局不再另行发文。

  三、申报流程

  各学校在完成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对应类别的《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附件3)学校自评栏进行评分。自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者,可以进行申报。

  (一)区属学校申报流程

  1.12月12日前,区教育局汇总本区申报学校名单,将加盖公章的《广州市XX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一批)》(见附件4,下称《汇总表》)纸质材料及联系人信息报市教育局科研处。

  2.市教育局科研处接收到《汇总表》后,将各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区教育局创建工作联系人。

  3.区教育局接收到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后,组织所属学校于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二)其他学校申报流程

  1.12月10日前,自评达到申报条件的学校,请将带有自评评分的本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连同创建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科研处。

  2.市教育局科研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联系人,学校于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网上申报

  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的学校,按照《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引》(附件5),通过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的具体部署要求,该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二)真抓实干,务求创建实效。各学校是创建工作主体,要根据创建标准及自身实际,重点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施行校园绿色规划管理、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推进绿色创新研究方面下功夫,将绿色校园创建指标要求融入学校校园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方面面,注重构建营造生态文明校园教育生态和生活环境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对学校美好生活和生活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按时申报,确保材料质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创建工作。安排在第一批创建认定的学校,务必按本通知时限要求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安排在本批次申报但无法提交申报的,请向我局提交书面推迟申报认定的情况说明。提交申报资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内申报资格。

  附件:

  1.省市属中小学校第一批创建绿色学校名单

  2.广州市各区广东省“绿色学校”(2020年)创建申报计划表

  3.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大、中、小学)

  4.广州市XX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一批)》(样表)

  5.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流程指引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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