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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考评观测要点(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23 16:26:5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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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发〔2020〕40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为做好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穗教科〔2020〕20号),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开展对申报认定资料进行网络评审的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学校进行现场抽查核对。为保障现场抽查工作的科学、合理实施,特制定《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考评观测要点(试行)》(下称《要点》)现将《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据此抓好现场抽查考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2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考评观测要点(试行)

  为推进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印发关于《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制定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考评观测要点。

  一、组织实施

  (一)沟通联络。原则上在组织网络评审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现场考评的单位。由市教育局科研处直接电话通知受评单位联络员,告知考评时间、人员组成及有关要求。

  (二)组织形式。现场考评主要采取组织座谈、访谈、调阅资料、校园环境观测四种形式进行。通过现场考评确定在网络评审相关指标点基础上加分或减分。

  (三)专家组成。现场考评专家由市教育局邀请组成,并按规定标准统一安排报酬。考评组专家不收取受评单位任何酬劳,受评单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专家现场考评酬劳费。

  二、受评单位准备工作

  受评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

  (一)可组织座谈、访谈的场室至少2间(根据需要定)。

  (二)开展创建工作的纸质资料台账、网络申报原始资料及未上传网络的有关延伸佐证材料。

  (三)落实协助开展座谈、访谈、调阅资料以及引领考评组观测校园环境的工作人员。

  三、观测内容及方式

  现场观测主要观测点内容及方式概括为五“进”。分别是:

  (一)资料进档案。通过调阅资料进行了解,学校是否对创建绿色学校有关资料编列目录,分类管理并进行建档留存,对有关工作计划、推进情况是否建立工作台账。

  (二)知识进课堂。通过座谈和组织学生访谈,了解学校是否将倡导绿色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内容,融入课堂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三)意识进头脑。通过访谈,随机与学生就绿色生活、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话题进行交谈,不设标准答案,了解学生相关态度和观点。

  (四)行为进日常。观察学校师生校园日常生活行为模式,有无发现违反绿色环保生活习惯和生态文明养成的行为和现象。现场发现即要求学校和学生做出说明,根据情况做出考评意见。

  (五)生态进校园。观测校园环境,核实校园建筑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是否贯彻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校园绿化植被要求是否与申报情况相符,水环境是否得到治理和保护,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是否有对校园环境友好的野生动物(两种以上)在校园安家或出没并得到保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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