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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和发放电子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04 16:25:14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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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评〔2016〕55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进行了培养期满评价。期满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期满评价结果和发放电子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31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25人,评价结果良好的6人,详见附件1。

  获得电子证书的培养对象可根据对应的证书编号,在“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网站(网址:http://kpg.gzjkw.net/zs/)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书(操作指南见附件2),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

  附件:

  1.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教育专家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和电子证书编号

  2.广州市教育局电子证书系统操作指南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联系人:黄瑞,联系电话:83702379,地址:越秀区天胜一横路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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