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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4:3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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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各区教育局、市内各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广州地区旅游景区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穗教宣交〔2019〕31号),积极推动广州市各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将遴选命名一批“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符合《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请必备条件》(附1)的项目单位,均可申报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其中基地、营地是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

  二、推荐程序

  (一)基地推荐

  1.各区教育局、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广州地区旅游景区协会可依据申报标准推荐3个基地。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向区教育局申报,经区教育局审核遴选后,向市教育局报送。

  2.市直部门可推荐3个基地。各行业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宣传、发改、科技、工信、民宗、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商务、文旅、卫健、林业、住建、资源、团省委等)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遴选后,向市教育局报送。

  3.2017年和2018年已入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单位,及2020年入选“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单位,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级基地,不占各区教育局和市直部门推荐名额。

  (二)营地推荐

  各区教育局遴选区域内基础较好的符合推荐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单位,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重点推荐现已命名的区级基地、营地。各区限推荐营地1个。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基地和营地。

  (三)审核命名

  市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对基地、营地进行资格审核,授权委托广州市研学实践协会对候选基地、营地进行资料评审,并对营地开展实地核查,审核通过的基地、营地在广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后予以命名。

  三、报送材料流程

  (一)报名截止时间:2月2日

  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教育局须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参评汇总表(附件2)报广州市研学实践协会,同时把盖公章版发送至邮箱gzyxlxxh@126.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线上培训时间:2月5日

  广州市研学实践协会对参评单位进行线上培训,培训内容为在线提交资料的工作指引流程和材料报送要求。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5日

  被推荐单位(含广东省内“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附件8)需在线提交审核资料,包括基地/营地申请必备条件(附件3)、基地/营地申报表(附件4、6),以及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书(附件5、7),申报书包括:(1)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1500字、营地2500字);(2)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不少于10张)资料;(3)申报营地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实践线路设计方案、3-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四、评审时间

  (一)初审:线上评审,3月上、中旬。

  (二)终审:实地考察,3月下旬。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认真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履行好审核推荐责任,对本区或行业内符合条件并提出申报的单位进行核查和遴选,切实将教育意义大、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单位推荐上来。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有关事项请与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刘心愿(22083756)、广州市研学实践协会曾健允(13802988054)联系。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标准

  2.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推荐参评汇总表

  3.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请必备项目检查表

  4.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5.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6.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7.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书

  8.广东省内“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请点击下载附件1-8.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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