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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广州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展示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2-26 15:44:4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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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总结和推广我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班级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养成,现就举办第三届广州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展示活动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提交材料

  1.广州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示范班评选标准(附件1)。

  2.班级文化建设示范班申报表(附件2)。

  3.班级文化建设概况5分钟视频介绍。

  4.班级文化建设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准备。

  二、活动推荐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推进班级文化建设两年及以上(带班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的在校班级,每所学校原则上只可推荐1个候选班,有3个以上校区(含3个)或超过100个班级(含100个)的学校可推荐不超过2个候选班。每区推荐20个候选班,局属学校每校可推荐1个候选班(超过100个班级的学校可推荐2个)。

  三、活动时间

  各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光盘或U盘)送到市教育研究院德育与心理教育研究室(中山四路172号901室,联系人:黄利、徐胜阳,电话:84354064),并将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 gzdeyu@163.com。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组织示范班进行展示。

  四、有关要求

  1.提供高清晰图片(3M以上)并配文字说明,包括参与者、时间、事件、地点等相关信息。

  2.各候选班级及所在学校认真填写评分,各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并给予区评分。区管学校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报送,不接受单独申报,局属各学校直接报送。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也要开展班级文化建设评选及展示活动。

  3.所有材料(包括文字、表格、视频、图片等)均制成光盘或U盘,并做好标识(标明区教育局、校名、班名、班主任姓名和手机号等),汇同纸质版材料送到市教育研究院。

  有关活动事项请与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刘心愿(电话:22083756)、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黄利(电话:13422065463)联系。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示范班评选标准(试行)

  2.广州市中小学班级文化建设示范班申报表

  3.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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