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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1年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第二批)专题培训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26 17:27:5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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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穗教科〔2020〕20号),为推进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决定组织2021年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第二批)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1日(星期三)15:00至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8楼会议室(地铁公园前站D出口往前约200米,步行导航)。

  二、参加人员

  (一)各区教育局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不超过2人)。

  (二)列入第二批创建安排的各有关学校(见附件1)相关负责人(每单位不超过2人)。

  (三)邀请纳入广州地区创建、有意愿在本批次申报认定的部、省属高校、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每单位不超过1人)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及开展创建的组织实施方法。

  (二)市教育局科研处介绍2021年广州地区创建绿色学校工作任务情况,解读《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地区第二批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对第二批创建申报工作安排进行说明。

  (三)信息化技术支持单位讲解网络申报操作方法和流程。

  四、有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将对第二批创建绿色学校有关工作思路、方法、流程进行明确,指导各单位正确把握工作进度和努力方向,非常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选派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按时限要求报名。请收到本通知后,填写培训回执(见附件2),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发送到邮箱:qiugj@gz.gov.cn,以便统筹安排培训场地及门岗放行(无名单不予放行)。

  (三)自行安排车辆停放。由于场地有限,培训点不提供停车位,请各参训人员尽量以公共交通前往,或自行安排自驾车在周边停放后前来签到参训。

  (四)落实防疫要求。参训人员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要求,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派近14日内有中度风险以上地区旅行史及与上述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前来参训。

  附件:

  1.广州地区第二批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安排名单

  2.2021年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第二批)培训回执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联系人:邱国俊,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中小学校(含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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