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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充分依托公益活动项目开展校外科技教育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1 14:37:33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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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全市科技教育公共资源,为中小学校提供优质、公益科普教育服务,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统筹推进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组织广泛征集,市直各有关部门推荐,我局遴选了2021年首批49个适合中小学生参与的公益活动项目(见附件1),供中小学校根据需要联系接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各类活动项目受理全市中小学校集体、学生个人(14岁以下学生需有家长看护陪同)报名参与。

  二、报名方式

  按附件1项目活动表格内举办方公布的报名方式预约申请。

  三、接洽范围

  以上公益科普活动项目当年有效,举办方为以下参与者提供免费科普教育支持。

  (一)学校集体或家长带学生开展的日常科普教育、实践体验活动。

  (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期间,对接学校需求开展专项科技教育活动。

  (三)为中小学探索开展STEM、创客教育提供实践基地和专业支持。

  对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参观申请,则由主办方酌情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参与。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学校师生传达,鼓励师生利用校外活动时间,积极报名参与,以丰富师生科技教育活动内容。

  (二)严密组织。与主办方加强沟通协调,遵守活动有关管理规定,服从活动流程安排,组织师生安全、有序参加有关科技教育活动。

  (三)确保效果。为培养学生学习调研、观察探究和归纳总结能力,凡属参加科技教育活动的团队或个人,结束前应完成填写《广州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科技教育活动记录表》(见附件2),作为参加科技教育活动效果评价的依据。

  附件:

  1.2021年面向广州市中小学生开展的校外科技教育活动项目推荐表

  2.广州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科技教育活动记录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邱国俊,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和园林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港务局、应急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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