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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07 18:20:4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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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心灵,阳光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目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关爱自我、了解自我、接纳自我;促进教师关注学生心理状态,提升全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引导家长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更新家庭教育理念,共同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有效应对各种心理危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5月。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师生。

  五、活动内容

  活动月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八个一”系列活动。请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围绕活动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落实每两周一节的心理健康教育课,以班级为单位、以生命教育为主题,上一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让每一个学生感知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认识生命的珍贵,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二)开展一系列校园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5.25心理节”,市、区、校三级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标语横幅、心理小报、校园广播、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营造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为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三)开展一场校园心理情景剧展演。开展校园心理剧编写、展演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探索内心的舞台,提升学生自主互助能力。活动结束后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组织评选优秀心理剧,获得一等奖的心理剧作品上报省教育厅参评,并在全市“5.25心理节”上组织汇演,并通过市文明办或市教育局的宣传渠道进行网络直播,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公众号分期推送。(责任单位: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四)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摸查及分析。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工作的通知》,认真完成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全员排查及分析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重点学生实施“一人一策”,及时干预辅导,必要时予以转介,确保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及时、有效。(责任单位:各中小学)

  (五)开展一系列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各区、各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体教师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培训,提高教师对学生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掌握解决学生日常问题的方式方法,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各学校)

  (六)开展一系列心理教研和督导培训活动。市、区两级有计划地组织线上及线下心理教研活动,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典型个案、常见或突发心理问题的案例督导与研讨,组织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培训。(责任单位:市教研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各区教育局)

  (七)开展一次集中性的心理咨询与辅导活动。市、区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咨询与援助工作。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学生学习适应、人际交往、亲子矛盾以及毕业班学业压力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对需重点关注的学生及时开展个体辅导。(责任单位: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与援助中心,各区教育局,各学校)

  (八)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开展全员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参与,每学期与每个家庭直接沟通联系不少于1次,应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动态,将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与经历等作为心理普查建档的重要内容。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依托家委会、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家教沙龙、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推送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改善亲子关系,争取家长对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促进家校协同,共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责任单位:各学校)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月工作方案,确保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有效。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坚持全员参与,面向全体学生设计活动内容,调动全体师生积极性,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精心策划,打造品牌。各区、各学校要精心策划活动内容,突出教育意义,注重品牌创建,打造精品活动。要善于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扩大交流。各区、各学校要注重总结提炼,及时总结开展活动月的工作思路、具体策划方案、活动覆盖面、活动成效及创新,梳理经验,扩大交流和影响。请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月总结(word版,不超过3000字,同时可提交辅证材料)发送至市教育局邮箱zhangew@gz.gov.cn;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心理剧作品(要求详见附件)拷贝到U盘(或光盘)快递发送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每个区教育局报送5个心理剧作品,每所局属学校报送1个心理剧作品。

  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王明国,电话:22083710。

  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常立,电话:86236061,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1号楼706室。

  附件:2021年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优秀校园心理情景剧申报要求.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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