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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6-15 10:45:33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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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规模化和常态化应用,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电化教育馆

  活动组织委员会设在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创新研究部。

  颁奖单位:广州市电化教育馆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教育部门在职教师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三、项目设置

  本活动结合“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及广州市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等进行项目设置。本活动项目分为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项目(与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对接,简称“全国项目”)及广东省教育教学信息化推进特色项目(与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对接,简称“省特色项目”),广州市智慧教育特色项目(简称“市特色项目”)。

  本活动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三个组别进行作品征集与评审,包括基础教育组(含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

  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适用学段

适用组别

智慧教学课例

(包括智慧教学+AI,基于智慧阅读的全科教学改革,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的课例)

市特色项目

普通中小学

幼儿教育

特殊教育

基础教育组

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

市特色项目

普通中小学

基础教育组

数字教材应用课例

省特色项目

普通中小学(限小学和初中)

基础教育组

课件

全国项目

普通中小学

幼儿教育

特殊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

高等教育组

微课

全国项目

普通中小学

幼儿教育

特殊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

高等教育组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全国项目

中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组

高等教育组

融合创新应用

教学案例

全国项目

普通中小学

幼儿教育

特殊教育

基础教育组

教师网络空间

应用案例

全国项目

普通中小学

基础教育组

备注:各项目的具体参与办法、评审要求及各单位上报名额等内容详见《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活动指南》)

  四、活动安排

  (一)培训

  我局将委托广州市电化教育馆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并结合广东省、全国的相关活动内容,开展系列培训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作品征集

  各区及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活动指南》要求组织教师参加本活动,并严格按照《活动指南》要求审核作品,并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评选与推送

  各高校、各区、局属各学校(以下简称“各组织单位”)各自征集并推选出优秀作品,按要求向市报送参评。各组别、各项目作品报送限额、报送时间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活动指南》。

  1.市属高校和局属各学校作品由学校初评后,以校为单位按指定名额报送参评;区属学校的作品,由各区相关部门组织初评后,以区为单位按指定名额报送参评。

  2.基础教育组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市级评选的部分优秀作品将继续推送到省级、国家级的相关活动,具体事宜另文通知。其中,“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数字教材教学应用培训课程、信息化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典型案例、科创类跨学科学习课程三个项目不纳入本次评奖活动范围,我局将委托市电教馆组织遴选后推送到省级相关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中等职业教育组和高等教育组的作品,可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教电馆〔202113号)要求,直接参加全国的交流展示活动。

  (四)奖励与表彰

  每个项目按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表彰名单,以市电化教育馆名义颁发奖励证书。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活动统筹

  各区、校要结合广州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工作,组织教师参加本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各项目作品内容在符合《活动指南》要求的前提下,属于《广州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中“智慧教学+AI工程”“智慧阅读工程”“教育集群工程”等内容或应用广州市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作品将优先评奖和推荐参加省、全国的活动。

  (二)加强专业指导,强化电教与教研联动

  请各区、校负责人认真研读《活动指南》,负责做好本区、校活动各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市、区两级电教与教研部门加强合作,支持学校教师解决技术难题、开展活动指导。

  (三)组织培训交流,加大宣传力度

  活动时间跨度长,项目多,且涵盖培训、作品推荐与交流展示等多个环节。请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加大活动的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交流活动的培训指导和交流。

  六、其它事项

  (一)本活动的相关信息将在广州市电化教育馆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eic.com.cn)和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专题网站(https://gzcx.gzjkw.net/)公布。本通知的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到以上两个网站下载。

  (二)请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在2021618日前,填写《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并将扫描盖章版表格和电子文档发到邮箱cyb401@vip.163.com

  (三)请各组织单位根据作品报送情况填写《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报送作品清单》(附件3),如有意推荐优秀组织单位或者优秀组织个人,请填写《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附件4)和《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优秀组织个人推荐表》(附件5),并在报送作品时将这三个表格的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和电子文档(Word文件)发到邮箱cyb401@vip.163.com

  (四)请各区及市属高校、局属学校负责该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加入“活动联系人QQ群”(群号:1062231257);请需要咨询报名事项的参赛者加入“报名咨询QQ群”(群号:806678327)咨询。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指南

  2.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3.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报送作品清单

  4.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5.2021年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优秀组织个人推荐表

  6.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备注:本通知的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到广州市电化教育馆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eic.com.cn)和广州市教育教学信息化创新应用评奖活动专题网站(https://gzcx.gzjkw.net/)下载。)

  广州市教育局

  2021614

  (市教育局联系人:胡腾飞;联系电话:020-22083640;市电教馆联系人:李赞坚,容蓉,李岸芩;联系电话:020-83596500-4011401340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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