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网上公示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中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第7期中学校长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1-04 16:02:17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名校长、中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9〕3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中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第7期中学校长培养对象进行了培养期满评价。

评价严格按照培养对象自评、区教育局实地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90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77人,评价结果良好的11人,放弃评价资格的1人,取消培养资格的1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教育专家、中学名校长培养对象和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第7期中学校长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

附件.doc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赵嘉雯,联系电话:020-83489216,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