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等学校资产报废进行公示的通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12〕327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要求,现将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市交通职业学校申请报废的资产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 公示时间:
2016年1月8日至1月15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
广州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处,广州市西湖路83号,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龚晓斌22083651(办),22083652(传真),电子邮箱 gzcwjjc@126.com。
联系人:张聘辉81882587(办、传真),电子邮箱ma-045@163.com。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1月8日
文档附件:市交通运输学校、市政职业学校、番职院资产处置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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