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支撑单位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市教研院: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成果推广应用支撑单位的通知》,我局组织了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成果推广应用支撑单位评审工作。经评审,拟确定越秀、天河、番禺、增城区教育局和市教研院等5个单位作为我市成果推广应用支撑单位,分别负责推广应用1项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同时根据各支撑单位推荐,每项成果分别安排2-3所支撑校和3-5所参与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我局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市教育局科研处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20-22083722
电子邮箱:lijp@gz.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
邮编:510030
附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成果推广应用支撑单位名单.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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