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教育局,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广州市协和小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评〔2016〕55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进行了培养期满评价。
评价工作严格按培养对象自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程序实施。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培养对象共213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180人,评价结果良好的33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评价结果.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7日
(联系人:黄瑞,联系电话:83702379,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一横路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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