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网上公示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1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4-22 09:25:0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的补充通知》,我局开展了2021年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工作。经各单位推荐,学科专家评审,并经市教育局审定,拟立项2021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256项。现对拟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格公示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通讯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科研处,邮编:510030。

  特别说明,《申报通知》规定成果主持人和主要成员共6人,有部分项目超过6人,拟立项名单只公布前6名成员(含主持人)。

  二、项目资助经费

  (一)项目资助金额:重点项目2.4万元(其中,市教育基金会奖励0.4万元/项,市教育局资助2万元/项),一般项目经费1.4万元(其中,市教育基金会奖励0.4万元/项,市教育局资助1万元/项),自筹经费项目及技工教育项目培育经费由所在单位安排经费。

  (二)项目资助期限: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培育期限2年,经费分2期安排(即2022、2023年),每期各安排50%。

  (三)市教育基金会奖励经费计划2021年内划拨,由各单位完税后发放给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自主支配。请各成果完成人填报《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单位账号信息表》(可在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下载),由所在单位汇总报送,区属单位由区教育局汇总报送。

  三、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公示期满,拟立项的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我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方可正式立项,区属单位还应由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共同签署。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申请书为依据,按各类项目立项标准及绩效要求签署任务书,不按标准做出承诺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技工教育类项目由市人社部门培育,不需要与我局签订任务书。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即成果主持人)填写好任务书(附件2,需签名盖章),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广州教师科研管理系统 “资料下载”栏下载,并于5月12日至5月18日期间在广州教师科研管理系统上将任务书扫描上传。各校、区管理员要负责对任务书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请市属高校、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填报《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审核表》(可在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下载)以及《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单位账号信息表》,于5月18日前报送局科研处邮箱gzjyky@gz.gov.cn,区属单位由区教育局汇总报送,以“单位名称+报送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资料”命名。逾期不在系统上签订任务书的,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本批次课题不再签订纸质任务书,网上审核通过的任务书效力等同于以往的纸质任务书。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在QQ群690431382咨询,请市电教馆协助做好技术支持。

  (三)项目公示至任务书签订期间,原则上不办理项目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变更的,需提交《广州市教育局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在正式立项后在系统上补办变更手续。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2021年修订)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市教研院费伦猛,联系电话:833556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