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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5-27 07:00:5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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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市教育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第二批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827号)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相关要求,为帮助新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市直属学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我市举办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该项目由广州教育学会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状况,加强师德规范、教育法规、校园安全、班级管理、教学研究等培训,引导新教师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今后专业发展和班级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分为集中培训、每月培训、其他培训三大部分,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本次培训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90学时。

没有教师工作经历的学员须参加集中培训、每月培训、其他培训,已有教师工作经历的学员只须参加集中培训。

三、培训对象

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入编教职工(见附件2)。

四、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713日上午8:30-9:00报到。

2.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为2019713-716日,每月培训、其他培训的时间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学员。

(二)培训地点

地址: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麓湖校区(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41号)2号楼4楼礼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

六、考核要求

培训期间严格考核。全体参训学员需提交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没有教师工作经历的学员还须提供如下作业材料:优秀教学设计、优秀班级活动设计、听课记录本、小课题开题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根据授课专家要求完成)。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由学员提交给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其他作业材料由学员交给跟岗指导教师审核评分。作业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收集,交给广州教育学会,作为评价学员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市直属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并通知落实学员按时参训。同时选派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科对应人员或者骨干教师担任没有教师工作经历学员的跟岗指导教师。每位跟岗指导教师指导1-2位学员,帮助学员适应岗位,提高教学科研能力。请各单位根据2018年新入编教职工名单(附件2),组织本校教师填写学员登记表(附件3)和跟岗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4),并于628日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至电子邮箱ougz_teacher1@163.com

(二)培养机构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中“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意识形态管理。

2.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1)学员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应参训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训资格,不发放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注重收集学员学习成果材料。学员个人档案应该包括学员登记表、考勤表、作业材料等。

3)培训机构要确保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由我中心予以通报。

3.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要求,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开始前一周内上传承诺清单和实施计划,培训开始后一周内录入学员名单,培训结束前一周内向学员发布调查问卷,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记学时,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传项目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调整工作安排,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中心审批。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为保障学员及时了解培训工作安排,广州教育学会建立了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QQ群:227651074,请学员加群时注明学校、姓名。

 

附件:1.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课程安排

2.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入编教职工名单

3.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学员登记表

4.2018年市直属学校新教师培训跟岗指导教师登记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524      

(培训机构联系人冯老师:办公电话83481357,传真:83480743,手机:18899733348,邮箱:ougz_teacher1@163.com;广州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杜静香,联系电话:8318046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关钰丰,联系电话8370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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