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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承担区级公开课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02 14:33:3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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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考核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19号)要求,参训的市级骨干教师需要在培训开始后的24个月内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承担1次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为推进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做好区级公开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公开课的学员

  培训机构(星海音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下同)根据《广州市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区级公开课组织工作要求》文件,各学科超过20人的,按15%的比例和兼顾学科学段的原则推荐学员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不足20人的学科依据导师意见推荐1-2位学习表现较优秀的学员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经培训机构推荐,第四批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的名单详见附件1。

  二、区级公开课的职责分工

  (一)培训机构职责

  负责派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市级专家为学员上好区级公开课提供专业引领和指导评价,并负责与各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共同协作组织好区级公开课。市级培训机构和区教研部门遵循学科、学段对应的原则,分别邀请市级和区级各1位专家指导公开课(市教育局属学校邀请2名市级专家指导公开课)。

  (二)各区教育局职责

  将计划承担区级公开课的学员名单(附件1)下发给学员所属学校以及所属区教研部门,组织本区学科教师观摩听课,为学员搭建区级公开课的平台;协调区级教研部门做好公开课的安排与指导,本次区级公开课工作要在2021年1月8日前完成。

  (三)各区教研部门职责

  积极配合各承办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区域内公开课的时间和场地统筹安排、具体实施,统筹做好公开课组织工作;邀请区级专家作专业指导和评价,指定专人作为区级公开课联系人,并为上区级公开课的本区学员出具区级公开课证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小学和初中学段的学员参加教研活动所在区教育局组织的区级公开课,高中(含中职)学段学员的公开课由市级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并出具公开课证明。 

  (四)学员所在学校职责

  提供公开课的合适场所和设施设备,为准备公开课的学员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安排同科组教师共同研讨和备课;协助做好公开课当天的会务组织工作。

  (五)学员职责

  接到上区级公开课任务后,积极筹备,上报公开课计划。积极与市级培训机构配合,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完成区级公开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学员填写《2020年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承担区级公开课计划表》(附件2)相应信息,由所在单位于6月19日前提交电子版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研部门填写区级专家信息,完善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承担区级公开课计划表,于7月6日前报送盖章纸质件至我中心。

  (二)市级培训机构填写《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承担区级公开课市级专家推荐表》电子版(附件3,仅填写不带“*”部分),于6月10日前报送我中心部门邮箱jjb@gzedupg.com。

  (三)市级专家的劳务费由我中心发放,区级专家和区级公开课工作人员劳务费由各区统筹解决。培训机构需提前向专家发出公开课邀请函(参考附件4),并于公开课完成后一周内提交《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承担区级公开课市级专家推荐表》(补充带“*”部分)、市级专家现场签到表、市级专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和银行卡(四大行储蓄卡)复印件、市级专家教师职称证复印件报送我中心。

      附件.docx

  此致:星海音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各区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5月29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张腾腾,电话:020-83489216;华南师范大学:谢亚萍,电话:020-85215065;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刘承恺(美术学科),电话:13430220093,毕进杰(体育学科),电话:13580524588;陈俊成(历史学科),电话:13802539582,郑胜儒(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电话:13610232366;星海音乐学院:虞环歌,电话:13570388686;广州大学:周昌梅,电话:020-8623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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