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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助力广东高校毕业生创业

  • 发布时间:2020-06-05 15:50:06
  • 来源: 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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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工作,近日,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采取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等多项措施,助推广东高校毕业生创业。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对接,提升工作实效。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二、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二)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要以“敢闯会创”为核心要素,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提升大学生敢闯的素质、会闯的能力,建立新的人才质量观,新的教学质量观,新的大学质量文化。持续推进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动态复评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广东省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建设,稳定并逐步扩大专家队伍,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和业务支持。

  (四)加快课程体系建设。鼓励高校自主编写创新创业高水平教材,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库,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省级一流课程;鼓励高校借鉴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

  (五)推进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允许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社会实践、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学分。允许学生边工边读,允许休学创业,简化复学手续,为学生离校创业提供便利,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

  三、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

  (六)健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实施“一校一基地”项目。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学生初创企业给予租金减免、设备支持等服务,积极推动学校后勤产业为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提供便利和保障。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60万元的奖补。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户3000元标准和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孵化育成体系“双千计划”。加快推动大学科技园发展,布局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可以作为科技创新券的推荐主体。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和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鼓励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在疫情期间安排至少500平米物理空间或者50个创业工位,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少于1年,降低创业成本。对创业促就业表现突出的大学科技园,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推荐到“中国青创板”挂牌展示,给予孵化和融资对接服务。

  (七)推进各类创业培训。开展创办企业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200元。引导高新区、孵化载体设立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实施“青创100”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并对参训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培训补助,用于培训活动支出。

  (八)落实各类创业资助政策。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助金额为1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被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万元资助。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专门立项扶持。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

  四、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九)加大指导服务。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整合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资源,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等公共信息,为有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五、做好大学生创业宣传引导

  (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承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举办“珠江天使杯”“众创杯”“创青春”“挑战杯”“创客广东”等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十一)加大政策宣传。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创业观、成才观。加大对已出台的各项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让创业大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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