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谁能接种?去哪接种?是否安全?权威解答看这里!

  • 发布时间:2020-12-23 17:01:30
  • 来源: 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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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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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和使用工作进展顺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每个关键节点都作出重要指示,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疫苗企业、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检验机构全力以赴、团结奋战,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创新工作模式,由“串联改并联”,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同步开展了基于5条不同的技术路线的疫苗研发攻关,从4月2日批准第一个疫苗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到6月份批准三个疫苗紧急使用,再到7月份以来多个疫苗陆续在境外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总体工作进展顺利。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点人群有哪些?

  当前疫苗接种人群安排优先考虑从事进口冷链物流、口岸、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等行业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

  我国主要按照“两步走”的方案,实施全国范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预防接种,包括从事进口冷链运输、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行业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尽力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压力,降低本土病例发生和国内疫情暴发风险。

  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正式获批上市以及产量不断增加,将有更多产品投入使用,通过有序开展预防接种,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逐步在各类人群中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在我国的传播。

  疫苗接种后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这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工作,特别在疫苗接种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面提出了要求。为确保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特别是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所有接种点既要具备接种条件,又要满足救治需要。

  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相关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对常见不良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日前,相关部门已组织开展了面向全国医务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医疗救治培训,为集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提前做好人员和技术准备。

  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辖区内接种点划分为若干区域,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对于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处置的,要指定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对口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疫苗管理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规均对疫苗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疫苗不良反应的系统、规范监测,起步于2005年。随着工作的开展和深入,疫苗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2011年和2014年分别通过WHO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体系中不良反应监测部分的能力评估,疫苗不良反应各项监测指标达到或超过WHO评估标准。

  疫苗紧急使用近5个月来,安全情况如何?

  7月份至今,在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对高风险暴露人群进行了紧急接种,目前已经累积完成100多万剂次的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经过严格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追踪观察,没有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其中有6万多人赴境外高风险地区,也没有出现严重感染的病例报告。在赴境外的人员中,我们收集到了一些聚集性感染的案例,从这些案例当中可以发现,接种了疫苗的人和没有接种疫苗的人的感染风险和感染程度有显著的差异。

  同时,我们用于紧急使用的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的两款、科兴的一款,在境外开展三期临床试验,到目前已累计有7.5万人、15万剂次人员的接种。研究表明,没有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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