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22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05-08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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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建威代表:

  您在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开放广州市老城区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议”的建议(第20172225号)收悉。经综合相关市直机关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3〕45号)要求,市教育局在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2015年10月30日,市教育局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2015年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名录》,第一批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校区)共有170所,并且已经面向社会开放。其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老城区开放学校有34所。2016年,市教育局主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的收费标准,并会同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尽快完善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研究,建立比较完善的校园运动风险防范机制,减少学校、家长在校园安全方面的顾虑。从开放两年多来的情况看,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面临问题

  根据《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暂时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可以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不受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影响,《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规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必须符合两点要求:一是体育设施相对独立,有独立的通道进入体育设施区,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二是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防范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外包管理、青少年俱乐部管理、与街道社区(镇村)联合管理或学校自行管理等主要管理模式。”

  由于历史原因,越秀、海珠、荔湾等老城区的学校,大部分在早期规划时没有考虑向社会开放的问题,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生活区交错分布,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隔离,大部分学校体育设施不具备对社会开放条件;相当部分老城区学校的体育场地狭小,自身体育教学训练需求尚难以满足,且改造升级空间有限;一些已经向社会开放,但未能够完全做到运动区与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其他学校功能区隔离的学校,也面临安全责任风险增大以及运营管理的问题,直接影响和限制了老城区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三、下步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改造与提升工程。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共计2422个,建设总规模约210万m2。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相关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力度,改善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做到成熟一批开放一批。

  二是开展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的调研评估,梳理总结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经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效益。

  三是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广州市体育局“群体通”平台,加大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

  

(联系人:华峰,电话:220837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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