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04GZ04/GZ0402200800079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8-12-14
名称: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12-1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08-12-14  浏览次数:-
(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学区,毗邻华工华农等高等学府,有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广州地铁及多路公交线路可直达我校,交通方便,是一所历史悠久、环境幽雅、设备先进、以制造业为主要龙头专业的工科类职业学校。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有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职工队伍。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如下:
岗位
人数
招聘说明
数控、模具
专业教师
6
其中:研究生2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1人;具有数控、模具专业教学工作经验。有企业工作经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经验者优先。
实习指导教师
2
食化教师
2
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理论教师1人,有实验技术兼实验指导教师1人。具有中职教学工作经历及食品、化学分析、酒类等职业技能证书。
美术教师
1
具有中职学校教学工作经验。
公共基础课程教师
3
经管类、文科类、计算机类各1人。具有中职学校教学工作经验、且计算机类有计算机硬件及办公设备维修能力。
医务人员
1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有市级医院工作经历及校医经验。
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会、团委工作)
1
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有中职学校学生会、团委管理工作经验。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
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应聘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岗位人员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语文老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5、大专学历的,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有在我市中职学校工作经历,且具有广州市户口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岁;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6、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7、在职(社会)人员报考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应届生中非广州生源必须是重点大学毕业生;
9、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应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4:00时),在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校本部内接受现场报名。
2、应交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证明、简历、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职称证、未婚或结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等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免冠小一寸照片二张。(面试时带齐相关材料原件、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其学历证书在面试后拟录取时需出具证书验证证明)。3、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08年11月8日上午9:00时-10:30时在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校本部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教育理念)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11月15~11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校本部进行。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的5倍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包括试教和面谈两个环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试教和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试教和面谈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自付,如需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合同时需交一定的违约金。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用人单位可从替补人选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招聘单位有关资料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网址:www.gzlis.edu.cn
校本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  邮编:51065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87059051 马老师、孟老师、何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