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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04GZ04/GZ0404200800030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8-03-13
名称: 广州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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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08-03-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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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聋人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路。前身是广州市私立启聪聋哑学校,由张颖仪女士创办于1946年。1956年改为公办,1990年定名为广州市聋人学校。现有教学班42个,教职工152人。本校切实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着力对学生进行听觉言语补偿,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获得和谐发展,使之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合格劳动者融入社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从1996年开始,本校完善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系列,集康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于一体,在学人数居全国聋校首位,是全国首批三所实验聋校之一。为满足本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现公开招聘有关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教学及教辅岗位。
(二)    拟招聘的人数:体育教师2人、美术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心理学教师1人、沟通与交往教师3人、生活指导教师(职员)2人、校医1人,共11人。
(三)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 <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2)应聘者需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
  (3)具备英语四级以上、普通话二乙以上。
(4)校医岗位只招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招聘时间:
2008年3月26、27日现场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是广州市聋人学校一号楼大堂(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路80号、联系人:陈老师、殷老师,联系电话:87562280);
3月29日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08年4月9至4月18日分专业面试(试讲),生活指导岗、校医需实际操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英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英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办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两张。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时发放。
  (四)注意事项 :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专业考试(笔试)将按照普通高中(初中)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生活指导岗位专业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两部分;医务人员专业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二)考试办法:
1、  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4月2日后通过广州市聋人学校网(www.gzlx.org)公布。
2、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讲(或实际操作)。
(1)面谈与试讲(或实际操作)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试讲(或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       参加面试的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3、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  面试成绩将于2008年4月23日通过广州市聋人学校网(www.gzlx.org)公布。
5、     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 体检与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