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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04GZ04/GZ0404200800030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8-03-13
名称: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招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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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08-03-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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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招聘公告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招聘公告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创办于1980年,是最早接受世界银行贷款的学校之一,是广州市第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中。学校开设有“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蓝领)”、“机电技术应用(智能技术)”四大专业。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专业
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GPS技术应用
教师
1
熟悉GIS软件工程项目管理、
手机AP指令、
GPS智能管理系统软、硬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双师型人才优先。
4.外地户籍人员须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5.在职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
6.市、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3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带简历、相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下塘西路41号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人事办公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575010。
 
(二)考试
1.考试范围: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专业考试(笔试)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教师基本素质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
 
2.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
 
A.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C.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D.试教前要写出教学设计和教案(手写),一式5份(可复印),作为试教评价的参考。
 
3.考试时间:
3月27日下午9:00~10:30进行笔试;3月28日安排面试。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和应聘者各付50%。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200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