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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Z0404200900071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9-09-07
名称: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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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09-09-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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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创办于1973, 是全国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立旅游学校之一, 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主要为广州地区及珠三角地区旅游服务业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办校36年来为旅游服务业和社会各界输送了成千上万专门人才,被誉为“粤菜厨师的摇篮”、“旅游人才的黄埔军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系列

招聘岗位

数量

资格条件

 

1、烹饪教师

2

烹饪、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具有国家颁发的高级(三级)中式(西式)烹调师以上职业资格证,35周岁以下。具有同上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同上专业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本专业教学工作经验和本行业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烹饪实习指导教师

2

烹饪、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颁发的高级(三级)中式(西式)烹调师以上职业资格证,35周岁以下。或同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颁发的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或国家烹饪(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3、食品营养教师

1

食品营养、烹饪、食品化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并具有国家颁发的营养师、营养配餐师等职业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具有同上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同上专业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本专业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校医

1

医科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有工作经验优先。

注:年龄计算至2009830日。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校医岗位必须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预防保健科或内科)。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等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考试的范围及方法

(一)教师系列专业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包括:⑴学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常识;⑵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内容;⑶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理念)内容;⑷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教学方法、专业实训课程技能技术)。

(二)教辅系列专业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内容包括:⑴学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常识;⑵相关岗位工作性质的专业水平。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教辅人员不参加试教)。

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60%

②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1)笔试时间:9月下旬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要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2)面谈、试讲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场:在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内。

(五)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50%,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负。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918日~919日接受报名(早上:9001530),在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内接受现场报名。

经通过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二)应交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已婚者须附计生证明)、业绩成果等原件材料(上述材料须同时缴交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就业推荐表(贴照片),现职人员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4230279,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云桂大街5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可乘坐公交车:514447688129192272276308823及地铁2号线(江南西站)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