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机电技术应用 | 教师 | 1 | 熟练掌握电力拖动控制技术、可编程控制技术、气动与液压技术、单片机控制技术等。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教师 (音响技术专业) | 1 | 有多年音响工程的工作经验,熟悉舞台音响、广播音响系统、会议室音响系统、剧院音响工程、K厅音响工程的设计与安装调试技术,具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工作经验,能胜任学校专业音响和计算机网络等课程的理论和实操课程的教学。 |
教师 (电子或通信专业) | 1 | 熟悉电子工艺制作、模拟电子线路、数字电路、高频电子线路原理与应用;或掌握GMDSS通信设备的组成、功能及使用。 | |
语文 | 教师 | 1 | 有扎实的语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了解职业教育特点。 |
临床医学或卫生保健 | 校医兼教务 | 1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预防保健科或内科);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兼任教务管理工作。 |
计算机及应用 | 网络管理员 | 1 | 熟悉校园网络管理工作,具备独立构建、管理和维护网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ASP.net、有JSP、MySQL、Oracle等技术及软件;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高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网络管理工作经验。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双师型人才优先。
4.外地户籍人员须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5.在职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
6.市、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4月1日、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带简历、相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下塘西路41号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人事办公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575010。
(二)考试
1.考试范围: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专业考试(笔试)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教师基本素质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
2.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应聘教辅人员岗位不用试教)。
A.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C.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D.试教前要写出教学设计和教案(手写),一式5份(可复印),作为试教评价的参考。
3.考试时间:
4月3日上午9:00~10:30进行笔试;4月7日安排面试。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和应聘者各付50%,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200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