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函〔2021〕35号
广州市汇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送来《广州市华商外语实验高级中学有限公司设立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司设立广州市华商外语实验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使用广州市华商外语实验高级中学作为简称。
二、办学有关事项
(一)学校名称:广州市华商外语实验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二)办学性质:营利性
(三)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8号
(四)办学层次:高中
(五)招生对象:符合广州市招考办招生要求的初中学生
(六)办学规模:900人
请你司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办理办学许可证相关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依法诚信办学。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增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