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明
留言日期:
2022-07-12
主题:
关于入学:人户一致的释义
内容:
按《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21〕3号文件第十二条: (十二)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地址一致。“人户一致”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区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段来看,人户不一致指的是: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同一个区,哪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在同一个区的是否就是“人户一致”呢? 如果答案为否,哪么集体户口就不存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12
答复时间:
2022-07-28
答复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
答复内容:
您好!来邮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21〕3号),“'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地址一致。'人户一致'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因此,“人户一致”具体条件以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直接向属地区教育局咨询了解。 感谢来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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