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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0-04-26
主题:
关于幼升小的截至日期
内容:
局长您好! 关于幼升小的截至日期是否可以更改为12月31日。 每年的幼升小的截至日期都是8月31日前满六周岁,就是晚一天出生都不能入小学,也就是说,每年9,10,11,12月出生的孩子都不能和前半年出生的孩子同时入学,必须等到下年才能上,必须多上一年幼儿园。那么同龄人上同个班级为什么不能在广州实现?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教育,那么在9月满六周岁不同样应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也就是说遵循国际惯例,同年出生的同龄人上同一个年级,是符合教育法的,相反,刻意阻止9,10,11,12月分出生的孩子入学反而涉嫌违反了义务制教育法。教育部已经把入学的年龄截至日期下放给地方,我想时候改变这一错误的老做法了,让同龄人上同一个年级,同年生的孩子一起学习,而不是让他们继续留在幼儿园的大大班,这并不符合教育法。 广州的儿童普通接受了很好的早教,幼儿期教育很好,为什么非要让他们多上一年幼儿园呢,因为晚出生几天就必须付出晚上一年学的代价?同样因为这个政策,很多夫妇都刻意把孩子生在8月31日前,剖腹提前剖,完全违背了自然规律,对幼儿的身体健康于不顾。我们都知道,人的生育时间是自然规律,如果违背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后半年出生的孩子不应遭遇月份歧视,也就是不能简单地以月或日来考察一个学生的身心状况是否符合升学。教育不应是死板的教条,而应该是顺应孩子的身心规律,遵循自然规律的。这一问题虽然已经呼吁多年,希望局长能够从广州幼儿的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入学时间,我想这是符合广州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的。 希望广州率先而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