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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8-26 17:08:3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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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局属有关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五项管理”等政策精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一)规范教学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小初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

  (二)支持教学创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应用人工智能手段支持教学诊断与改进,鼓励师生利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灵活运用优质教学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和深度学习,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三)鼓励因材施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学情分析数据,精准分析学情。要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送个性化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主动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予以个别化指导。

  (四)严禁违规补课。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节假日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者组织、要求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二、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一)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机制,制定作业管理细则,实行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鼓励实行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周六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和总量,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完成作业的进度。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二)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市、区教研部门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对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编制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明确作业设计方法与实施重点,并加强对学校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作业优化设计与有效管理的校本实施方法与策略研究,探索建立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基于课程标准的作业设计、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作业设计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加强学期作业、单元作业的整体设计研究。鼓励学校结合教学任务和具体学情,创新作业类型、作业评改方式、作业反馈与辅导方法。

  (三)强化教师职责。教师要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坚持在课内布置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并认真分析学情和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布置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各区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

  (四)减轻家长负担。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三、压减考试次数,完善考试评价机制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各区要严格规范和科学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内部的过程性和阶段性考试。除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幼小衔接入学适应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统一考试,下学期可组织考试不超过1次;小学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严禁组织周测、月考,严禁提前结课备考。严禁举办重点班,严禁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以及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二)优化考试评价内容。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内容的指导,确保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素质教育导向,要联系生活实际,不出偏题怪题。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改革,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标难题。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等过程性评价办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学科要加强实验操作能力评价,信息技术、劳动教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学科要注重实践应用能力评价。

  (三)规范考试评价管理。各区教育局要重点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为依据对学校进行排名、考评。学校不得给班级、任课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进行排名。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四、优化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一)做到两个“全覆盖”。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百分之百兜底保障。

  (二)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正常上课日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对于确有困难在18:30以后仍需留校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基本托管,保障安心安全。实行弹性离校,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可设置多个离校时段供家长自愿选择。

  (三)优先安排作业指导。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加强学生作业指导,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统筹各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或集体补课。

  五、优化作息安排,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一)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学校要调整优化作息时间安排,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保障学生睡眠时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含午休),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各义务教育学校按需开展午休托管,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六、加强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一)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

  (二)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5小时以上,每天安排至少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三)建立校园“常赛”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年级、班级中组建运动项目队伍,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学校综合性运动会,设立相应的团体和个人奖项,让每名学生得到参赛展示机会,在比赛中收获快乐、提升体质。

  (四)加强体质健康监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定并实施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于2021年9月1日前制定作业管理细则、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作息时间表。市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本通知印发后,国家、省如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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