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1月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粤考院办〔2018〕14号)的精神,现将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从2月6日17:00起,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等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含手机短信、电话等)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自本次考试开始,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统一打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考生本人于3月9日起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
二、成绩等级说明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要求,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分为A、B、C、D和E五等,各等级人数各占当次考生总数的比例15%、30%、30%、20%和不超过5%。E等级为不合格。该3科成绩将呈现单科分数、等级及3科总分成绩和排位,其中总分排位按考生报考的文科类、理科类共两大类分别进行排位;同一科类成绩总分相同的,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位,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的考生,成绩总分生成文、理科类两个成绩总分排位。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等级划定仍按照粤教考[2008]28号文执行。
三、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11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区招生办公室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2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教育考试院,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区招生办公室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于2月14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我市招生办公室,再由各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2月24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四、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提醒考生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以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程序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
附件:1.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docx
2.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