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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考试实施方案》问答

  • 发布时间:2024-01-22 21:08:3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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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考试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明确广州市试行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自主命题,信息科技、艺术等暂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为进一步明晰我市2024—2026年中考录取参考科目的考试安排和试卷结构,做好考试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结合近年来中考改革试行情况,制定《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一)保持稳定的内容:

  1.广州市继续自主命题保持不变。

  2.各科考试方式保持不变。

  3.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保持不变。

  4.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使用和认定办法保持不变。

  (二)主要调整的内容:

  1.“信息技术”变更为“信息科技”,音乐、美术科目合并为艺术科目,录取参考科目从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5科变为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艺术4科。

  2.艺术科目(含音乐、美术)原始总分100分,音乐、美术原始分各50分,其中上机考试各35分(采用合考分卷的考试形式),实践考察各15分。

  3.生物学闭卷笔试非选择题部分增加10分,调整后选择题占60分,非选择题占30分。

  4.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

  三、考试对象包括哪些?

  答:2024—2026年广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

  四、各科考试怎么考?

  答:录取参考科目全面采取机考形式。

科目

考试方式

试卷结构

考试时长

地理

上机考试

单项选择题30题(60分)+非选择题2题(40分)

60分钟

生物学

上机考试+实验操作

闭卷笔试

单项选择题30题(60分)+非选择题4题(30分)

60分钟

实验操作

1题(10分)

10分钟

信息科技

上机考试

单项选择题20题(20分)+判断题10题(10分)+操作题约6题(70分)

45分钟

艺术

上机考试+实践考察

音乐

上机考试

单项选择题25题(25分)+判断题10题(10分)

30分钟

实践考察

共1道歌曲演唱试题(15分)

以试题要求为准

美术

上机考试

单项选择题25题(25分)+判断题10题(10分)

30分钟

实践考察

共1道手绘创作试题(15分)

以试题要求为准

  五、考试时间怎么安排?

  答:地理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信息科技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结束前进行。艺术实践考察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结束前进行,上机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六、录取参考科目各项考试如何组织?

  答:地理、生物学、信息科技、艺术上机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区具体实施,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由各区具体实施,考试范围于考前一个月公布,主要根据考生实际动手操作的过程和结果,结合评价量表进行评分。

  艺术实践考察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市统一向学校提供试题样例和评价标准,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演唱或绘画技能进行评分。

  七、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等级如何评定和使用?

  答: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即达到4C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即达到4D及以上)。

  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招生录取的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非应届生当年有效。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由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可办理成绩转入。

  八、哪些特殊情况可申请艺术科目免考?

  答:听力残疾或言语残疾考生可申请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视力残疾或色盲、色弱、视觉障碍等考生可申请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免考。由学生本人提出免考申请,残疾考生提供第二代及以上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色盲、色弱、视觉障碍等考生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就医病历,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可予以免考。认定为符合音乐或者美术免考的考生,不予评定艺术考试成绩等级,其录取资格不受艺术考试成绩影响。


相关稿件: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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