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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4-02-17 0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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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4〕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羊城铁路教育中心,局属各中学,华附、省实、各院校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粤教体〔2004〕5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中学的实际,制定了《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2.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二OO四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体卫艺处 冯兆强,联系电话:83189853
市招考办 肖玫姬,联系电话:83868591)
附件1
 
广州市200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二、中招体育考试方法、项目及计分办法
(一)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设置。根据《国家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课程标准(试验稿)》的内容,选择符合我省实际的、学校和学生能够经常开展的、简单易行又有锻炼价值的12个项目作为中招体育考试的选择项目(详见附后: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项目评分标准)。
(二)中招体育考试项目。采用指定+抽签+自选的办法进行,指定项目为50米跑,抽签项目今年省教育厅决定为立定跳远,自选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在公布的项目中选择,不能重复上述的考试项目。
(三)中招体育考试计分办法。
初中学段体育成绩与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相结合。
1、中招体育考试每个项目评分为0分至120分,但3项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2、最后确定中招体育考试的分数由两部分构成;即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占70%,学生从初一级至初三级每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3年成绩的平均分占30%(2004年暂用体育课成绩执行,2005年开始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
3、中招体育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总分,占总分(原始分)的5%,即40分。
4、各区(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必须在考试后送交市招考办电脑室,统一汇总后公布。
5、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见附表)。
(四)中招体育考试实行公示制度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招体育考试(含体育课成绩)实行公示制度,中招体育考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应将考生3项单项成绩及总分成绩在宣传栏里进行公示,如有投诉可报区(市)教育局中招办,出现舞弊者,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三、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择考和缓考体育:
(一)凡因病或残疾学生,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免考体育。免考体育的考生可获体育考试总分的60%。
(二)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按考试规定项目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3个项目进行考试,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计入总分。
(三)临时有严重伤病,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各区(市)集中一次性补考。
(四)凡免试体育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免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表格,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经各区(市)招生办审核批准。
(五)择考评价方法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8—15为I度;<15为Ⅱ度。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25—30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1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四、中招体育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04年5月17日—21日(五天)各区(市)考场;
(二)补考时间:2004年6月11日(一天)各区(市)考场;
(三)外地考生考试时间:2004年6月11日(一天)在属地区考场。
五、报名时间
各学校的考生必须于4月15日至22日期间办理好报名手续的工作。
六、组织考试的学校
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属地学校的考试,含本区属中学、市教育局局属中学、开发区中学、华附、省实、铁路各中学、各院校、附中、厂企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
七、考试场地要求
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的考场,统一设在200米以上的塑胶跑道田径场上进行;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由各区(市)自行统一考试场地。
八、考试监考人员要求
(一)各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安排熟悉体育测试工作的人员担任,可由本区(市)的中学体育教师骨干人员及建议邀请体育院校的体育人员担任。
(二)市招考办将选派体育考试技术人员1人赴各考场担任技术监督工作。
九、组织工作
(一)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等有关处室、市招考办组成广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并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实行市、区、县级市招生办、考场三级管理机制(详见附件)。
(二)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市)的中招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备案,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市)的中招体育考试工作。
(三)各区(市)考场应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配备正、副主考,纪检干部、工作人员、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编排记录员、电脑员、卫生员、保卫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等。
(四)各学校由教导处和体育科负责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招体育考试。
十、考场工作要求
(一)各考场由主管局长全面负责考场的各项组织及考试工作。
(二)做好保卫工作,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
(三)设立医疗救护站,派出医务人员值班,预防并处理伤害事故。
(四)负责供应监考人员及考生的饮用水。
(五)设有考生、带队人员及考生家长休息室或有指定的休息场地。
(六)制作宣传教育标语和有关场地、医疗站、厕所等平面图及路标,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及检录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七)提供有关考试场地的器材、音响等设施。
十一、考场考试期间的有关规定
(一)各考场在每场考试前,必须认真细致按标准备好考试的器材,要特别加强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该场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上岗并做好监考的准备工作。
(三)考试期间实行封闭考场,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四)各考场统筹安排体育考试程序,确定各学校的考试具体时间,并提前召开体育考试工作会议,各学校需提前通知考生作好准备。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定,携带市招考办核发的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赴考场报到,检查核对后才能参加考试。
(六)在体育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舞弊行为,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前要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可结合毕业生体检进行)。考试时,要加强考场的医务监督。
(二)考生所在学校由主管校长、教导主任负责带队,有组织地依时带领学生赴考。
(三)考生参加体育考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考试前,各校领队要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要做好放松运动,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十三、关于收费办法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问题复函的通知》(穗价〔2001〕12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招体育考试按每生10元进行收费,与考生其它科的报考费一同收取。
十四、其它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进入广州市城区就读高一的外地考生,需于200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自行到入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招生办办理有关手续。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地点:在属地区考场。
(二)中招体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全市将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考试监考标准以及举办电脑员、监考人员的学习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2004年中招体育考试组织机构
 
一、总 监 考:孟源北
副总监考:李瑞琴、余德燊
         谢光沛、沈子鸣、彭铁英、杨子文
二、办 公 室:主 任:谢光沛
             副主任:冯兆强、陈允英、
甄国健、张云福
三、监 考 组:组 长:冯建新
             组 员:冯兆强、肖玫姬、陈兆荣、李建平、
李耀喜、李佩莹、侯静敏
四、成绩复核组:组长:秦小珊
               组员:李建平、李耀喜、冼月萍、中考科若干人
五、保 卫 组:组长:杨子文
               组员:谭育宁、谭 华
 
 
 
主题词:学生 体育 考试 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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