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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26 17:10:2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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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教育学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市申报限额为3项。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申报限额:市教研院、广州教育学会限额2项,各区教育局及其他局属单位限额1项。

  二、申报条件

  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评审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和《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3日(星期五)9:00-17:00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教研院科研管理部(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909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局属单位名称或**区+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gzjyky@gz.gov.cn。材料不规范、不完整、弄虚作假以及逾期报送的将不予以受理。我局将组织市级评审,择优评出3项优秀成果,根据专家意见指导修改完善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给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申报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和下载。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陈志雄:833556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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