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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侨中学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08-10-2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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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08年招聘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招聘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是一所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省一级”公办完全中学。前身是四邑华侨中学,于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的爱国华侨集资创立,1950年由政府接管,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学校历史悠久,在海内外有较大的影响。现因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应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㈠、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招聘教师岗位:数学1名、地理2名、历史1名
㈡、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的应届优秀本科生或研究生。
3、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普通话二乙以上资格。
4、取得教师资格证。
5、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程序
㈠、招聘时间:2008年11月10日上午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
          11月13日上午 长沙 湖南大学
㈡、招聘程序:
1、报名:全国各地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到上述地点报名
2、面试:拟组织两次面试。
⑴ 第一次面试
① 第一次面试与报名同时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专业能力。(第一次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方可进入第二次面试)
② 第一次面试合格者将到校本部参加第二次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食、住、行费用自理)。
③ 第一次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次面试。
⑵ 第二次面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笔试)及试教两个环节
① 第二次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② 笔试与试教(说课)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③ 根据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在第二轮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要求: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8331544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东华侨中学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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