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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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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穗财基【2015  11  文件批准,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现对校内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60857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8715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教育局纪委、财基处

投诉电话:12345(只接受实名投诉)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路458

四、招标内容、建设规模:

1、 招标内容: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所有相关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 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

1、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1,165.08元;

2、 最低限价不得低于预算(控制价)的80%

3、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企业资质证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PE专项)级别;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须同时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②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③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④毕业证书及职称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 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 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 继续延长5个工作日接受投标。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取绝对值最接近该平均值的前五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继续往下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招标公告发布及递交招标文件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1119日至20151125

2.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1119日至2015112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309室售标处

4.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1127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1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其它代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在本招标公告第七条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本工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为无效报名。

十二、本项目公告在广州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gzedu.gov.cn)发布、修改、补充。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20151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招标编号:GZDD-ZFCG2015063

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大法定代表人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非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2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投标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7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本企业聘书或聘用合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毕业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8   

投标申请人具有20141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业绩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原件核查

 

 

9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原件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核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如发现复印件与原件不相符的,招标人有权封存原件,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代理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要求,我公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方审查我公司参加“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由       (公司名)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三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主营:                           

兼营: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投标申请人:   (盖章)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请附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提交招标人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投标,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注:请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附件五: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本公司就参加“市教育局司法学校燃气管道敷设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   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施工由本公司独立承担,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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