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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18-05-02 09:25:2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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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就幼儿园招生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016年,市教育局局属幼儿园移交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2017年我局印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作为过渡期对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目前由于幼儿园关于招生的文件均到期失效,因此2018年有必要对幼儿园招生政策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通知》。
  
  二、幼儿园招生能考试吗?
  
  答: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各区教育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管理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四、几岁才可报名入园?
  
  答: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五、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是谁,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能报读教育部门办园吗?
  
  答: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具体方案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六、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如何招生?
  
  答: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七、教育部门办园招生面向社会招生比例是多少?
  
  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八、残疾适龄幼儿能入普通幼儿园吗?
  
  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九、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入园有什么优惠政策?
  
  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普惠性幼儿园。
  
  十、招生具体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其中,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其它各类幼儿园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十一、如何才能查到幼儿园招生信息?
  
  家长可上各区教育部门网站查询本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各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区招生政策、各类幼儿园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均在辖区内教育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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