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政策解读

一图|《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

  • 发布时间:2021-04-14 12:30:5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广州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哪几项?

一图 指导意见.jpg

  一、完善指导思想

  在前言的指导思想部分,将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最新的文件指引。

  二、明晰总体目标

  把教育部《纲要》提出的“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目标要求融入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和明晰总体目标的定位。

  三、优化工作策略

  中共中央 国务院《意见》和教育部《纲要》出台后,明确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

  《指导意见(修订)》对“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中系统设计劳动活动,促进劳动教育常态化”的工作策略表述优化为“在劳动教育必修课中设计系统的劳动活动,促进劳动教育常态化”,明确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探究中深化劳动教育活动,是拓宽劳动教育的途径。

  四、修正工作措施

  将“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落实劳动课时”调整为“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增加“在学科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相关内容。

  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具有广州特色的校园小农田、城市小菜园劳动实践活动。

  补充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

  五、完善工作要求

  “劳动教育师资建设”调整为“各区教研机构要配备劳动教育教研员,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劳动教育专任教师”。

  场地方面提出“利用现有实践场所、征集评选社会场地、完善学校实践场室等渠道拓展实践场地”等新的要求。


相关稿件: 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