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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1-15 02:11:0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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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立即按照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各区教育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二、严格实行“进校园”活动备案与公开机制。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由属地区教育局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备案管理。经批准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应按规定公布活动清单;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

  三、全面加强校园日常监管。对于经批准的进入校园活动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教育活动,各区教育局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日常监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7号).zip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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