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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和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1-06 15:26:54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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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和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1号)要求,为发挥我市教育专家和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委托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举办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和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22-28日。

  (二)培训地点: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16号)。

  (三)报到及住宿地点:上海和颐至尊酒店(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4号)。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通过专题讲座、组织研讨、参观考察等形式,促进工作室主持人专业提升,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培育广州的教育家群落(课程内容详见附件1)。按要求完成本次培训任务的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30学时。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共50人,采取先报先得的形式确定参训名单。

  四、报名方式

  各区教育局和相关局属学校组织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开展报名(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名单详见附件2),于11月18日(星期三)17时前将报名回执(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jjb@gzedupg.com,邮件标题为:区或局属单位名称+参加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回执。我中心根据先报先得原则确认参训名单,并将参训名单反馈给培训机构确定后,参训学员才能购买机票。确定的参训学员请于11月20日12时前填写《往返交通安排表》(详见附件4),并将附件4一并发送至jjb@gzedupg.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交通。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区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统筹解决。培训机构不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六、交通及食宿安排

  (一)交通安排:请学员自行安排和购买往来交通票,乘坐飞机的学员建议选择以下航班:去程2020年11月22日广州白云机场-上海虹桥机场(CZ3525 13:00-15:10),回程2020年11月28日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CZ3532 13:50-16:25)。乘坐建议航班的学员到达后,将由培训机构安排接机,其他学员请自行到达报到地点,路线指引详见附件5。

  (二)食宿安排: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根据《广州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培训机构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日常管理。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培训学员健康情况,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员的晨、午检和晚检工作;配备应急口罩、额温枪、洗手液和消毒用品等,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联防联控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1)学员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训资格,不发放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注重收集学员学习成果材料。学员个人档案应该包括:学员登记表、考勤表;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体现学员培训成果的材料;综合考核成绩、结业鉴定;奖惩等其它有关材料;

  (3)培训机构要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我中心将予以通报。

     3.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教师培训机构对所承担培训项目的管理负主体责任,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管理。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调整工作安排,自备口罩参训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防护。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中心审批,局属单位学员直接报我中心审批。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并通报。

  各学员填写《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学员健康情况摸查表》(附件6)后,于11月21日10时前发送至培训机构邮箱 398093365 @qq.com。

       附件.doc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5日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刘春华,联系方式:83658142;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黄瑞,电话:837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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