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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对越秀区小云雀艺术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抽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21 12:29:4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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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抽查的通知》精神,受市教育局委托,我中心定于2021年1月11—15日对越秀区小云雀艺术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安排

  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依据国家、省教育督导部门下发的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健、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省教育厅《幼儿园证照情况统计表》的要求,核查各园的证照齐备情况和有效期。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

  在幼儿园完成自评、区完成区督评的基础上,评估组进园评估。评估每所幼儿园的时间为1天,其中网上资料审阅半天,实地查看时间半天。评估程序包括:查阅和核实幼儿园准备的自评资料和档案资料,核实基础数据;察看幼儿园园容园貌、区角环境、玩教具材料配备等保教设备设施;观看幼儿半日生活;进行家长和教职工问卷调查等,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组织领导

  此次抽查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下设4个评估组具体负责评估工作(评估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评估材料归档

  评估需归档材料如下:

  1.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书(评估组成员签名);

  2.广州市幼儿园证照核查表;

  3.评估小组有关评估工作的统计表和记录表;

  评估结束时,请评估组将以上3份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上述材料1、2的电子版(word版)交到我中心,请幼儿园配合评估组做好以上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评估专家组在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我中心负责。区教育局和受检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向评估专家组提供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土特产等;评估专家组要强化纪律意识,排除干扰,客观公正开展抽查工作,树立廉洁评估良好形象。

  请各受评单位提供本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于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051588036@qq.com。

  附件:

       1.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抽查安排表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日程安排表

  3.广州市幼儿园证照核查表

       附件.zip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联系人:王怡清,联系电话:8349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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