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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25 16:00: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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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粤教督函〔20152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的督导范围、督导内容、督导安排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抓好学校和区的自查工作,各区请于8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教育督导室邮箱:gzsjydds@163.com,我市将按照要求于8月中旬至9月中旬组织督学、专家及相关部门逐区复查。




广州市教育局

2015626


(联系人:高云、王正君,联系电话:220837502208368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档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ti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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